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应该是怎样的?昨日,全国首部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在深圳正式公布并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会长李林在发布会上称,将按照认同制的发展模式,将这个源自深圳的地方团体标准打造成国内在发展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中国版UL”。
社会团体标准是由社会团体组织、产业联盟和企业制定的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体系。在“质量时代”的大质量、大标准体系下,从以政府标准为主导转向社会团体标准为主导,这是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是在深圳市标准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由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深圳市智慧城市建设协会、深圳智慧城市企业标准联盟、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牵头,在企业联盟《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的基础上修编增补升华而成的深圳地方团体标准。

该标准是目前我国首部关注智慧城市系统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所构建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对于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和避免重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这部地方标准已经在“智慧沈阳”、海南“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上海虹桥商务区虹源智慧园区等项目中开始推行。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共有指导类标准15个,包括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大数据、公共安全等;规范类标准26个,包括智慧城市的应急管理、交通、节能减排、民生、教育、养老、医疗等;应用类标准13个,包括智慧城市的绿能园区、节能空调、配电技术等。“我国已有多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研究,智慧城市的发展将带动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近1万亿元的产能,但目前标准设立相对滞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执行秘书长高素梅指出,《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发布,将大大促进智慧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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